上述人员需要携带如下证明材料进行登记: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户主姓名应为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由市总工会认定及备案的市级及以上劳模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开具的65周岁以上且无子女孤老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由市区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制式证明请到金桥大厦105房间领取);经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退伍军人、优抚对象、公交司机、环卫工人提交相应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咨询电话:2236978
附件:2017轮候家庭优先登记汇总表
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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