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全市工业企业2018年度总产值前50名且第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的前30名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企业提升质量效益,对全市实体企业2018年度纳税总额前50名且第四季度纳税同比增长15%以上的前30名企业给予奖励,其中,1-5名给予“市长特别奖”,每家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6-30名给予“突出贡献奖”,每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对2018年度实际完成技改项目投资(以发票为准)3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实际完成技改项目投资1(含)-3亿元的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实际完成技改项目投资5000(含)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列入2018年度省千项技改项目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2018年度新开工并纳入技改投资统计项目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2018年度新建入统规上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每增加1亿元加奖10万元,最高加奖100万元,对由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2018年度新增入统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每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的,每家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2018年度新开业入统和由规(限)下转规(限)上的服务业企业,按主营业收入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的行业入统划分标准,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其中新开业入统的给予加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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