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

发布时间:2014-07-11 16:51:15      
摘要:​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获悉,2013届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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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获悉,2013届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已接近尾声,通过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截止5月底,共为全市1624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不同时限失业补助470.3万元(657元/人月)。

据了解,凡生源地是河北省廊坊市户籍(包括从外省市院校毕业,返回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的廊坊籍毕业生),经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毕业当年年底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即可申领大学生失业补助金。

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父母双方失业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的,持相关证件(证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认定为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的,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遭遇自然灾害的;家有重症病人的;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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