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帮助贫困家庭缓解就医困难,今年,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大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将大病救助种类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10种,住院救助比例由原来的最高60%提高到80%,同时提高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金额,由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2万元提高到3万元。
据了解,早在2006年,我市就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2008年又重新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2011年,对2008年出台的《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提高了救助标准,住院救助由每人每年救助最高5000元至6000元提高到10000元,患十种重大疾病每人每年救助最高1万元提高到了2万元。在住院救助中,增加了“住院救助每月至少审批一次,大力推行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体系”条款。各县(市、区)相继出台了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形成了统筹市县两级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
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533人次,占城乡低保人数12%,占城乡总人口0.2%,累计发放救助金2048万元,人均救助金额1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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