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金融16条”提出,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同城化结算服务。鼓励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打破区域界限,创新提供同城化的对公、对私金融结算服务,取消跨域收费。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探索推进有人值守的分布式智能终端开户、同行跨区代办及异地鉴证服务。
同时,示范区将探索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项目规划、授信额度核定、信贷管理及风险化解等方面的合作协调,实现信贷资源跨区域配置。
此外,“金融16条”还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试点设立一体化示范区管理总部或分支机构,推进跨区域业务的同城化开展以及面上业务的统筹、试点,打破地域分割,进一步降低资金流动成本,营造跨域服务的良好金融环境。
“金融16条”在既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细化措施。2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上海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其中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提出推进金融机构跨省(市)协作,整体提升长三角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业内专家表示,长三角作为全国经济强劲活跃的增长极,其发展需要金融的深度融合,畅通资金流,才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跨域展业提供支持,有利于打破以往银行信贷等资源无法有效跨域流动的僵局,加快区域金融一体化,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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