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其他学段、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的准备,具体开学工作经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高校以4月13日为开学起始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经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江苏要求各地各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分期分批有序开学。
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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