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韩列松介绍,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对防控和治疗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用地,可先行使用。对少数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允许占用。其中,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无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重庆市明确,因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企业复工复产需在政府储备用地内搭建帐篷、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在征得土地储备机构同意后,可无偿使用到疫情响应解除为止。
同时,企业将存量工业用地转为疫情防控所需项目用地,可暂不办理规划修改、土地出让合同修订等手续。抢险救灾、防疫应急保障类建设项目,允许“边建边报”“先建后报”。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还优化调整了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方式,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和开竣工的,不作为违约行为,可适当延长期限;对新出让土地,开发企业可分期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将疫情变化纳入土地市场价评估因子,细化土地出让底价、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等细则,保持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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