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三转”。2014年以来,先后完成了省市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把更多力量压到主业上,有效解决了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65个减少到14个;在不增加编制、机构、人员的情况下,省纪委纪检监察室由5个增加到9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力量超过60%。
创新思路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出台纪委领导谈话等制度,全面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先后出台各项制度155项。
“打铁先要自身硬。”2014年5月,省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8月印发《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件暂行办法》,强化内部监控和纪律约束,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截至2016年10月,省市两级共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774件,初核358件,立案43件,给予纪律处分46人。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印发《河北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制定“两报告”流程图,明确报告范围,统一线索报告格式,确保同时报告、应报全报。围绕设区市纪委、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管企业纪委和省属本科院校纪委正副书记(组长)的提名考察,印发了4个《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制定了相配套的《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截至目前,省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名了4名市纪委书记、5个设区市的6名市纪委副书记,28名省直纪检组组长、3名副组长,强化了上级纪委的领导。
全面推进“两个全覆盖”。2015年10月,以省委名义印发《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省委巡视组由7个增加到16个;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为省委工作部门;突出政治巡视,紧扣“六项纪律”,积极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截至2016年10月,圆满完成对345个巡视对象的巡视全覆盖任务。加强派驻机构全覆盖建设,2015年11月,以省委名义印发《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行派驻机构人、财、物统一收归省纪委管理;调整设立44家省纪委派驻机构,实现了对100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
参照省纪委派驻模式和省委巡视做法,全面推进设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和市委巡察机构建设。2015年4月,确定3个县区进行县级改革试点,选取两个设区市开展巡察工作试点,并于今年10月印发《关于推进市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的意见》。省委审议通过《关于高等学校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意见》,着力加强高等院校纪检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