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更加严格。水利部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实行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陆续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公布了供水人口在50万以上或向省会城市供水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推动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名录》内的部分水源地有调整,并且中等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亟待加强。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部署,水利部组织对全国供水人口20万以上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2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核准(复核),经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共将全国618个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名录》管理。
水利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列入《名录》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督检查。
列入《名录》的水源地如有功能调整等重大变动的需及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