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邓舸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并就相关事宜答记者问。有记者问及“证监会这次除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外,还将发布什么配套文件?”
邓舸表示,为具体落实《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互联互通规定》),证监会还将陆续发布《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等公告,分别对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规则、内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互联互通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邓舸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也将同步发布最新制定或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规则。
邓舸还提到,下一步,证监会还将积极会同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希望市场各方积极做好参与互联互通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互联互通顺利实施和运行。
相关热词搜索:规则
上一篇:国庆假期铁路运送旅客1.0834亿人次 再创新高
下一篇:人民日报社论:新的起点 新的长征——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七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