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良好成效,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2.4%,下降率在京津冀地区居首位,但今年以来,我市PM2.5污染却出现同比不降反升。落实陈吉宁部长专项督查视频会议讲话要求,我市把扭转PM2.5污染不降反升势头作为靶向目标,提出用以下8项举措,传导压力,扭转当前被动局面。
一是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的企业减排清单。要求全市立即对域内涉气企业逐一详细排查,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一要查清单的真实性,不得存在早已停产的僵尸企业;二要查清单的完整性,不得存在漏登漏统企业;三要查预案的可操作性,针对启动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要求,把停限产的具体标准细化到每一个企业的生产工序上,并确保应急响应启动时,能在第一时间通知企业落实到位。对于弄虚作假、漏登漏统和未按标准停限产的,一经发现立即倒查责任,属政府和部门责任的,予以严肃问责;属企业责任的,一律予以顶格处罚,直至关停取缔。
二是进一步核查燃煤锅炉底数。对全市现有各类燃煤锅炉2月28日前重新建立详细台账清单,明确淘汰时间、方式和责任人。此次清查后,如再发现未列入清单的燃煤锅炉,一律彻底关停。
三是进一步加快“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按照我市制定的《“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对本地“散乱污”企业深度清查、核实并建立台账,明确清理取缔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对已经取缔的 “散乱污”企业,绝不允许死灰复燃。同时要特别加大对县界区域和产业聚集区“散乱污”企业的清查力度,做到不漏一企、不留死角。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国、省控等重点企业排放的监管。当地政府要派驻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制,严看严守。
五是进一步严管严控各类扬尘污染。除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外,其他建设工地一律暂停施工。要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力度,实施机械化湿扫保洁。
六是进一步严肃落实企业错峰生产要求。要求全市严格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和我市关于加强春节后企业复产监管工作要求,对水泥、铸造行业继续执行错峰停产措施;对钢铁和锅炉等行业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医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凡未完成达标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
七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凡发现在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人为干扰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是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考核问责。依据2017年《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县(市、区)考核办法》和《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市直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市、区)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改善情况、对市直12个部门26项重点工作严格进行量化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地方和部门,进行公开通报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