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冬季的气候条件和供暖期燃煤成为污染第一贡献源的排放特点以及近期环境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污染物监测数据变化规律,制定了第六批“月清百污” 专项行动污染源清单,并要求2017年1月2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按区域划分,安次区35个、广阳区41个、廊坊开发区24个;按责任部门划分包含安次区34个、广阳区40个、廊坊开发区24个、市建设局1个、市环卫局1个。主要包含道路积尘、裸露土地、违规燃煤、垃圾堆放、餐饮油烟五类污染源。其中裸露土地、违规燃煤、餐饮油烟等问题72个。
本批污染源包含5类,其中,涉及烟气尘的任务尤显突出。
一是违规燃煤。要加强对市区内“电代煤”“气代煤”落实情况监督,对没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加强洁净颗粒型煤置换力度,保证廊坊市区内“零”散煤;
二是餐饮油烟。室内经营餐饮业无环保手续的,一律取缔,有相关环保手续无油烟净化装置或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达标或反复一次以上的,一律停业;
三是裸露土地。对于裸露土地、裸露土堆要求全部硬化苫盖和绿化,不得反复。
四是垃圾堆放与焚烧。对于垃圾露天堆放点,要及时组织力量清理,防止问题反复出现;
五是道路积尘。道路积尘要严格落实以克论净标准,加大路面清扫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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