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了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通报当前“气代煤”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相关县(市、区)政府与燃气运营公司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贾永清就“气代煤”安全运营工作提出了严肃要求。他强调,市县城中村和部分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运营事关千家万户,责任十分重大,要作为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任务来抓。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并落到实处、细处。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必须落实好属地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日常监管部门,逐村逐户严格开展“气代煤”工程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绝不能投入使用。要建立燃气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配备乡村安全协管员,全面加强检查巡查、宣教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要强化对“气代煤”燃气运营公司的监督考核,对那些安全措施薄弱、安全保障不力的燃气公司,要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其退出廊坊市场。建设、发改、安监、质监、农业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我市“气代煤”工程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建立无缝隙监管体系。
贾永清特别强调,燃气公司作为“气代煤”工程的运营主体,必须不折不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考虑农村地区的特殊性,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原则上每村配备一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气代煤”安全巡查员,加强燃气设备设施的防护和警示标识设置,开展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向广大群众普及燃气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知识、提供全天候的维修维护服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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